bān bù

颁布

繁体頒佈
拼音bān bù
简拼BB
注音ㄅㄢ ㄅㄨˋ
词性动词

近义词发布公布宣布颁发

查组词颁组词布组词

查成语“颁”的成语“布”的成语

基本解释

⒈ 公布法令、条例等。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,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、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,依法公布周知。

issue; promulgate;

引证

⒈亦作“颁佈”。谓公布、颁发法令、条例等。见“颁布”。

宋曾巩《谢元丰三年历日表》:“窃以修人事者,必以正时;明天道者,在於治历。爰从颁布,俾一奉承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七一回:“宋江当日大设筵席,亲捧兵符印信,颁布号令。”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五:“《组织条例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,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。”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:“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,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颁布了,便参加了土地会议。”